根据《中国工商联联合会章程》和《湖州市江苏商会章程》制定本选举办法:
1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采用举手表决方式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。
2、第一届理事会举手表决选举产生会长、秘书长。选举时到会人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员的1/2以上方可进行选举。因病、因事缺席的会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。候选人获得到会人数超半数的同意当选。
3、由会长提议副会长、常务副会长并请全体会员举手表决选举通过。选举时到会人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员的1/2以上方可进行选举。因病、因事缺席的会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。候选人获得到会人数超半数的同意当选。
4、会员有权对候选人表示同意、不同意或弃权。
5、理事会候选人名单由商会筹备组提出建议名单,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,提交大会举手表决选举。
6、候选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。
湖州市江苏商会(筹)
二○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|